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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版《湖北旅游条例》 6月1日实施

2015-04-07 14:13:22 来源:荆楚网 作者: 【 】 浏览:31次 评论:0

  荆楚网综合 4月1日,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《湖北旅游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于6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。     

  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,许多景区在旺季突然涨价,引起广大群众和游客热议。针对这一问题,《条例》指出,旅游景区调整价格,要按照规定举行听证会,并征求同级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。同时条例规定,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、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,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;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,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。     

  修订后的《条例》规定,旅游景区要设置最大承载量,相当于设立一个警戒线,并制定游客流量控制方案,在旅游旺季通过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平台、游客服务中心以及景区入口处等,公布景区的实时流量和最大承载量,对景区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。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,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,及时采取疏导、分流等措施。     

  对于“网络旅游”,网络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其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、许可证、支付方式、风险提示等信息。同时还规定各类旅游俱乐部、车友会未获得旅游经营许可证的,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。   

Tags:《湖北旅游条例》 旅游资讯责任编辑:志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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